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2年7月1日发布:自2022年7月1日起,东莞市阶段性恰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由20%降落至12%;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2995元,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单位)上限由7934元调整为5519元,请各缴存单位按以下方式办理,若未能按时办理,我中心将由8月份开端强迫执行。
关于这个上限22995元的调整,有以下几点问题:
1.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所根据的均匀工资规范不同:
管理中心回复说22995元是2022年度国有职工月均匀工资的3倍,但《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方法》第十二条明白规则: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超越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均匀工资的5倍,不得低于本市职工当年最低工资规范。以前是以上一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均匀工资,但今年是以上一年国有单位职工均匀工资,后者更高,招致企业本钱增加。
365站群2.公积金免税额度问题:
依据《财政部国度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 东地税发[2001]223号和东地税发[2004]181号规则,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在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均匀工资总额3倍以下的局部,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越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均匀工资总额3倍的局部,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365建站客服QQ:800083652税局关于公积金的免税额还是上一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均匀工资的三倍,假如按公积金中心发布的新的缴费上限来计算,会有一局部3倍以内的缴费不能免税,不但令计算复杂,跟雇员也很难解释。名义上将缴费基数上限从5倍降低到3倍,暗中却把3倍的基数提升,有移花接木之嫌。
3.公积金中心更改计算缴费上限时所运用的社平工资的做法(从城镇在岗到国有单位),并没有事前向社会发布,也没有征求企业意见,行政不透明,且完整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