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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采购员私吞公司千余万网赌及消费被判刑13年半
发布日期:2023-10-08 11:59 点击次数:191北京某工程公司采购员男子陈某,8个月的时间侵占了公司货款千余万,用来进行网络赌博和购房等,记者2月24日获悉,海淀法院以犯职务侵占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3年6个月,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责令陈某向公司退赔人民币13 093 420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10月至2017年6月期间,陈某利用其担任北京通达耐火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员的职务便利,多次从通达耐火技术股份公司、北京通达耐火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出纳处领取本应结算给供货商的银行承兑汇票,交于第三方机构兑换现金后据为己有。陈某共侵占13 093 420元。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就能轻松赚钱?有人受利益蛊惑,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对公账户、电话卡等出售给他人,并从中获取一定的费用,但这样的行为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
陈某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
法院经审理查明,陈某于2016年10月至2017年6月期间,利用采购员的职务便利,侵占公司应付货款13 093 420元,用于网络赌博、家庭支出及支付购房款等。
法院认为,陈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陈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认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节,并当庭表示悔罪,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以犯职务侵占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3年6个月,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责令陈某向北京通达耐火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退赔人民币13 093 420元。